高温津贴落地难 重点岂能放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27 14:24:20.0
随着全国多地进入“盛夏模式”,落实高温津贴的话题再度引起网友热议。高温津贴也被习惯叫作高温补贴,由于名称中有“补贴”“津贴”的字样,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可能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一项福利,发不发放当成单位自己的事情。
但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此看来,企业发放给高温作业者的高温津贴,尽管有“津贴”的字眼,但却是高温作业者的工资组成部分。
总有劳动者不会因为重复宣传政策而享受高温津贴,也不会因为执法部门要“出山”而享受“政策凉心”,企业在政府的重复宣示下我行我素,在政府部门的“执法”行动之下抱着侥幸一次又一次躲过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