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准备的各项材料介绍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1-08 14:56:04.0
关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1、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退休人员资格认定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时需要先经过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预审,然后再准备相关的退休材料,如果是本市户籍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须提交预审中所有相关材料原件。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预审材料有:
1、退休人员档案;
2、《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一式三份;
3、退休人员户口本原件;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5、女同志需提交劳动合同书原件(合同书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还需提交岗位协议原件),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还须提交本人退休申请。
如有以下情况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1、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原件、聘书原件;高级技师人员提交高级技师证书原件;
2、病退人员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
3、符合外埠户籍在京退休条件人员提交《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两份。
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以及企业参保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可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六个月办理,其他参保人员提前两个月办理。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及基本医疗视同年限认定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原件一份;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3、《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原件一份;
4、《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如有以下情况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交《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及《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各一份、本人提前退休申请一份(提前退休人员签字);
2、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聘书复印件;高级技师人员提交高级技师证书复印件;
3、病退人员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书提交原件一份,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一份);
4、按月领取失业金人员须提交失业金登记表及停发单复印件;
5、军队转业干部还须提交《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6、国家机关及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提供2014年10月1日之前最后一次调资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执行京劳社养发〔2001〕74号文件的转制企业职工提供《北京市企业劳动者<过渡性养老金>封定部分核定表》复印件一份;
8、企业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提供《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备案核准表》原件一份;
9、农转人员提供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10、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办理职转居清算及一次性清算的提交一次性清算申请。
上述材料中如需要复印材料的要求申请人必须使用A4纸复印,需要填写表格时应该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