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2-01 10:10:43.0
1、在怀孕、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女职工将用人单位或城镇职工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向社会保险部门生育保险窗口申报申报材料。
2。经工作人员批准,出具医疗证明。
3、在育龄妇女休产假30天内,街道、城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职工应当向社会保险部门和社会保险部门的生育保险窗口领取申报材料。
4。经批准,工作人员应当支付产妇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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